个人成交付款时间和地点

2014-10-10 上海国拍      阅读



拍卖成交结算时间:拍卖成交后一周内(9:00-16:00)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

必须由本人持有效的相关证件原件(与拍卖登记时提供证件一致,证件上附有照片的),凭《投标拍卖密码凭条》办理付款结算、领取《额度证明》、《市财政专用收据》,逾期未办理付款及领取《额度证明》的,将被视为放弃成交,并作违约处理,即投标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领取的《额度证明》不得转让,在有效期内使用)。

拍卖成交结算方式:
现场支付结算、网上支付结算

方式一:现场支付结算――在本公告规定的付款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下列网点办理成交结算手续,领取《额度证明》和《市财政专用收据》。

拍卖成交付款结算地点: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4区113) 
闵行区新镇路288号(闵行体育馆架空层B2)
浦东新区成山路800号(云顶国际商业广场A座101)
普陀区新村路1500号(家乐福万里店1层107)
长宁区淞虹路938号(福缘湾九华商业广场地下1层A2)
静安区共和新路3550号(百联汽车广场)

注:福州路108号(公司本部)不办理现场成交结算手续

方式二:网上支付结算――在本公告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连接上网后,登录http://www.alltobid.com/查询本人拍卖成交情况;进入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成功后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州路108号(公司本部)领取《额度证明》和《市财政专用收据》;或可在网上选择邮政速递服务,速递上门。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

可在公告规定日期内持有效的相关证件原件、《投标拍卖密码凭条》到各网点办理退还保证金和按实际投标次数支付手续费的事宜。